残保金多少人可以免交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残保金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残疾人可以根据其残疾程度领取不同等级的残保金。残保金的缴纳比例为个人缴纳1%,单位缴纳2%,由单位从其工资总额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从其个人工资中扣除。残保金的缴纳年限为15年,缴满15年后可以领取残保金。残疾人可以根据其残疾程度领取不同等级的残保金。1级残疾为每月1200元,2级残疾为每月900元,3级残疾为每月600元,4级残疾为每月300元,5级残疾为每月150元。残疾人领取残保金后,如果其残疾程度发生变化,可以重新申请残疾等级鉴定,并根据新的残疾等级领取相应的残保金。
多少人可以免交残保金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以下人员可以免交残保金:
- 年满6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55周岁的女性。
- 正在享受农村五保供养的人员。
- 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 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
-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
- 正在服兵役的人员。
- 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
- 其他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免缴残保金的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免缴残保金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免缴残保金。
免缴残保金的意义
免缴残保金对于残疾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残疾人往往面临着较大的经济负担,免缴残保金可以减轻其经济负担,提高其生活质量。此外,免缴残保金还可以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其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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