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清包税率
劳务清包是指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劳务,不包含材料费和机械设备费。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劳务清包的税率分为三个档次:
一、一般税率
一般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劳务清包业务,税率为6%。
二、低税率
低税率适用于部分特定的劳务清包业务,包括:
- 教育、医疗、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等非营利性单位提供的劳务
-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劳务
- 扶贫开发项目中的劳务
- 政府购买服务中的劳务(不包括工程、建筑等项目)
低税率为3%。
三、免税
以下劳务清包业务免征营业税:
- 提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的劳务
- 金融机构提供的劳务
- 保险机构提供的劳务
- 邮政和电信企业提供的劳务
- 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的劳务(不包括客运、货运)
- 教育、医疗、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等非营利性单位内部开展的劳务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劳务
- 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劳务
注意:
- 非营利性单位提供的劳务,如果是向其他单位提供,则按照一般税率征收营业税。
- 政府购买工程、建筑等项目的劳务,不属于免税范围。
- 劳务清包的税率以发票开具时适用的税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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