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税率
2022年12月1日起,国家对农产品收购环节增值税税率进行如下调整:
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农产品增值税税率调整为3%
包括粮谷、薯类、蔬菜、水果、食用菌、水产品、禽、蛋、畜牧产品、食用油脂等。
种畜、种苗等农产品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
包括活畜、家禽、水产苗种、种子、种苗、种畜等。
烟叶、棉花等农产品维持现行税率
烟叶继续按照10%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皮棉、净棉继续按照9%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食品加工环节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
食品加工是指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处理,形成可直接食用或者用于进一步加工的食品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清洗、分级、包装、保鲜、冷藏、冷冻、杀菌、烘干、发酵、腌制、调味、分割、切块、粉碎、混合、包装等。
其他农产品收购环节增值税税率维持不变
包括农药、化肥、饲料等。
具体规定
农产品收购环节按照下列规定征收增值税:
- 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农产品,征收率为3%。
- 种畜、种苗等农产品,征收率为13%。
- 烟叶,征收率为10%。
- 皮棉、净棉,征收率为9%。
- 食品加工环节,征收率为13%。
- 其他农产品收购环节,按照原规定执行。
意义
此次农产品收购环节增值税税率调整,有利于减轻农民税收负担,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促进农产品价格稳定,保障食品安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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