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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计入哪个会计科目?_补贴支出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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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企业收到政府无偿提供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称为政府补助,对于政府补助,应通过什么科目核算?
政府补助计入什么科目?
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科目。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本科目是负债类科目,应当按照政府补助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企业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陈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在本科目核算。
政府补助是什么?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其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政府补助具有如下特征:
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方法:总额法,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净额法,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成本费用的扣减。
政府补助会计分录
1、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企业以发生费用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长期资产(如购买固定资产)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政府给的补贴款如何入账

1、政府补贴资金是一种专项资金,可以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如果记入该科目,就不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缴纳问题。
(1)收到扶持基金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招商扶持金(2)企业为招商发生费用支出时借:专项应付款--招商扶持金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这笔款项也可以计入“补贴收入”科目,如果计入补贴收入的话,不交营业税,但要结转到本年利润中计算缴纳所得税。
3、所以,既然政府以扶持基金的名义给你公司拨款的,还是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比较好,既不交营业税,也不用缴纳所得税。所谓专项资金补助,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的资金。
对于补贴款有什么要求?
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政府补助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到时做以下分录: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借:本年利润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用这笔支出时(如购买材料、购置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综上所述,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请问发给员工的生活补贴应计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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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员工的生活补贴应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发放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支付职工福利费、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或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津贴补贴属于什么费用

当你觉得累,不是因为路上坎坷太多,而是因为忘记了要去哪里。人生路上,难免被琐碎人情所牵制,也常常因此忘记了方向。关于学员提问的津贴和补贴计入什么科目问题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解答,一起接着往下看吧,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有其他问题也可随时咨询哦~
??????津贴和补贴计入什么科目
??????发给员工的生活补贴应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稳岗补贴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企业收到政府有关部门返还的稳岗补贴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按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时,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实务我们看到上市公司的处理情况存在三种情况:
??????1、取得稳岗补贴时,直接贷方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2、取得稳岗补贴时,直接贷方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3、取得稳岗补贴时,直接冲减之前发生失业保险计入的相应科目,如"管理费用"等科目.
??????总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最优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国家规定的津贴和补贴是什么?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1、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津贴和补贴有什么区别?
??????一、目的不同
??????津贴是作为补偿工作条件或额外劳动力消耗的一种辅助性工资,主要包括特殊劳动消耗津贴,保健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津贴和地区性津贴等几种形式.
??????补贴是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而导致影响的一种福利性工资.主要包括车补、话费补贴、餐费补贴、住房补贴等.补贴主要是用来降低物价变动对劳动报酬的实际购买力影响的一种手段,相对于津贴,补贴与工作性质的联系相对较弱.
??????二、性质不同
??????津贴的发放具有强制性,只要劳动者符合发放津贴的条件,就必须无条件向职工发放.
??????补贴的发放属于一种福利性质,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经营权的范畴内,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对此作出强制性规定,但用人单位一旦对发放补贴做出承诺,即应该履行承诺,按时按量向劳动者发放该项补贴,否则可能会面临拖欠工资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三、是否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不同.
??????津贴是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的,未计入该类津贴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而依据该规定,补贴是属于最低工资的一部分,不计入补贴部分,职工工资收入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津贴和补贴计入什么科目的问题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发给员工的生活补贴应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至于稳岗补贴的话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计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困难补助费计入什么科目

职工困难补助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具体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执行的通知》第二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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