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
记者昨日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将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减免优惠政策的优惠对象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力度为减半征收。
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优惠。
(厦门晚报记者 郭舒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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