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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情况,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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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08年,全省国税系统共完成税收收入809.9亿元,增长19.2%,增收130.3亿元,超年初计划25.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9.1亿元,增长21.7%,增收32亿元,超年初计划8.8亿元。分税种看,增值税完成431.3亿元,增长14.1%,增收53.4亿元;消费税完成132.9亿元,增长21.5%,增收23.6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209.8亿元,增长34.5%,增收53.8亿元;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完成9.8亿元,下降39.1%,减收6.3亿元;车辆购置税完成26.1亿元,增长29.2%,增收5.9亿元。
2008年,我省国税收入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主要表现在:
(一)总量贡献突出。体现在:一是不断实现突破。全省国税收入规模突破800亿元,达到809.9亿元,迈上历史新台阶;企业所得税突破200亿元,达到209.8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为25.9%,比重进一步提高;中央级税收突破600亿元,达到630.8亿元,其中车辆购置税突破25亿元,达到26.1亿元;全省国税收入增收额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四年国税收入增收突破100亿,达到130.3亿元,增收额创历史新高,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收32亿元,也创造了新的历史。二是地方财力增加。全省国税系统提供的地方一般完成179.1亿元,同比增加32亿元。“两税”中央返还收入在2007年109.07亿元的基础上增加5.27亿元,达到114.34亿元。全省国税系统地方实得财力292.34亿元,增收36.97亿元。全省车辆购置税完成26.1亿元,为中央划拨到我省的交通建设资金奠定了基础。前十个月交通部划拨我省交通建设资金达30亿元。三是比重不断提升。全省国税系统提供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重25.1%,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22.1%,分别比上年提高0.3和0.5个百分点;全省国税收入占全国国税收入比重为2.52%,比上年提高0.12个百分点。2008年全省国税收入宏观税负为7.64%,比上年提高0.21个百分点。
(二)增幅高位运行。体现在:一是税收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国税收入增长19.2%,高于13.7%的全国国税收入平均增幅5.5个百分点。从税收增幅排位来看,我省国税收入增幅在31个省市中排在第15位,而2007年排在第27位。七月份以来我省国税收入平均增幅超过全国国税收入平均增幅,7-12月份我省国税收入增幅为:23%、11%、10.2%、15.8、-3.4%、8.6%,而全国国税收入平均增幅分别是:15.1%、-0.3%、-8.2%、2%、-14.3%、-13.3%。二是地方收入增幅高于中央收入增幅。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1.7%,高于18.5%的中央级收入增收到3.2个百分点,我省国税收入增幅在中部六省中排第二位,低于山西(30.3%)、高于安徽(18.7%),江西(18.1%)、河南(15.6%)和湖南(12.8%)。三是税收增幅连续第五年高幅增长。2004-2008年我省国税收入分别增长27.4%、28.5%、22.1%、21.7%和19.2%,税收增幅连续第五年实现高幅增长,年均增长24.6%。应该说明的是,2008年的数据,还在落实了增值税扩抵26.2亿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8个百分点所得税减收30亿元、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调整减收6.3亿元后实现的。如果按可比口径计算,全省国税收入增幅在28%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 在36%以上。几项减税政策,给企业带去56.2亿元、居民6亿多元的实惠。
(三)税收排位不变。一是在全国仍然排在第十四位。2008年全省国税收入完成809.9亿元,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第14位,分别比排在第13位的福建省和12位的云南省少9.5亿元和51.9亿元,分别比排在第15位的黑龙江省和16位的四川省多1.8亿元和62.9亿元,我省国税收入规模与福建和黑龙江两省国税收入规模相当接近。二是中部六省中仍然排在第三位。我省国税收入低于山西(971.1亿元)、河南(929.7亿元),高于湖南(701.3亿元)、安徽(627.3亿元)和江西(385亿元)。与河南比,2008年我省国税收入比河南少119.8亿元,而2007少125.1亿元,差距缩小了5.3亿元。与湖南比,2008年我省国税收入比湖南多108.6亿元,而2007年多57.6亿元,差距扩大51亿元。
二、税收布局
分区域看,武汉城市圈税收占全省近七成的税收,其余税收主要集中在宜昌和襄樊。2008年,武汉城市圈入库税收收入557.8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为68.9%,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增长19.8%,比全省国税收入平均增幅高0.6个百分点,增收92.2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增收额的70.8%。2008年宜昌市和襄樊市合计入库国税收入144.3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为17.8%,其余市州占全省国税收入的比重仅为13.3%。在武汉城市圈中,除武汉市税收较快增长外,具有后发优势的黄冈、孝感和咸宁增幅较高,而鄂州及三个直管市税收增幅偏低,分别是:仙桃16.7%、鄂州12.9%、天门11.7%、潜江2.7%。从增幅上看,全省17个市州国税收入全部实现增长,其中增幅在20%以上的市州分别是恩施(43.4%)、林区(33%)、咸宁(27.6%)、黄冈(26.8%)、武汉(20.8%)。国税收入超过20亿元的市州分别是:武汉市429.7亿元、宜昌88.1亿元、襄樊56.2亿元、黄石39.5亿元、十堰27.5亿元、恩施25.8亿元、荆州23.7亿元、荆门20.8亿元、黄冈20.2亿元,合计完成国税收入731.5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总额的90.3%。增收额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武汉74亿元、宜昌13.1亿元、恩施7.8亿元、荆州6.1亿元、黄石4.7亿元,合计增收105.7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增收额的81.1%,其中武汉市增收额占全省国税收入增收额的56.8%,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总体而言,税源集中在工业基础较好的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樊市和宜昌市等工业发达地区,黄冈、咸宁、恩施、孝感等地区税源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
分重点企业看,全省1138户重点监控企业税收占大头,达到77.3%,其余税收仅占22.7%。全省重点监控的1138户企业共完成税收598.6亿元,其中:湖北中烟集团、武钢股份、东风本田、三峡开发总公司、长江电力、神龙汽车、长江证券、湖北移动、风神汽车、江汉油田、荆门石化、鄂城钢铁、中石化华中分公司、武汉石化、东风康明斯、武钢焦化公司、武钢棒材厂、武汉供电、省电力公司、大治有色等20家企业入库税收342.6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的42.3%。全省中小型企业税收完成431.4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为53.3%。全省共有8户企业国税收入过10亿元,分别是:湖北中烟集团125.7亿元、武钢股份49亿元、东风本田34.9亿元、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22亿元、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8.2亿元、神龙汽车13.1亿元、长江证券12.1亿元、湖北移动11.1亿元。
分行业看,传统优势行业占全省税收六成以上,高新产业税源明显不足。2008年,全省卷烟、商业、冶金、石油石化、汽车、电力和通信等七个行业合计入库491.8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为60.7%。其中:卷烟行业税收入库126.9亿元,增长29.8%,增收29.1亿元。电力行业入库税收69.7亿元,下降4.1%,减收3亿元。其中:发电行业入库税收55.7亿元,增长4.1%,增收2.1亿元;供电行业入库税收13.9亿元,下降27%,减收5.1亿元;全省冶金行业入库税收79.4亿元,增长5%,增收3.8亿元;全省汽车行业入库税收69.1亿元,增长22.1%,增收12.5亿元;全省石油石化行业入库税收17.2亿元,下降35.3%,减收9.4亿元。此外,酒类行业税收增长12.9%、服装皮革增长26.5%、纺织品下降2.9%、煤炭增长42.1%。而我省高新产业税源明显不足,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税收完成20.2亿元,规模仍然偏小。
分税种看,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占全省税收近八成,但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全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完成641.1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的79.2%,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但是增值税比重持续下降而企业所得税比重持续上升,全省增值税完成431.3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为53.3%,比上年同期下降2.3个百分点;全省企业所得税完成209.8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为25.9%,比上年同期上升2.9个百分点。2008年企业所得税增收额为53.8亿元,而增值税增收额为53.4亿元,企业所得税增收额首次超过增值税增收额。
分产业看,二产税收占全省税收七成以上,三产税收增长明显快于二产。全省第二产业入库税收593.4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为73.3%,增长17.4%,增收87.7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增收额的67.3%。全省第三产业入库税收216.5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为26.7%,比重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增长24.5%,增幅高于第二产业税收增幅7.1个百分点,增收42.6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增收额的32.7%。其中:全省房地产行业入库税收16.7亿元,增长37%,增收4.5亿元;全省金融保险行业入库税收22.5亿元,增长127.1%,增收12.6亿元;全省商业税收完成118.4亿元,增长27.5%,增收25.5亿元。
分级次看,中央税收占全省税收的近八成,中央税源充裕和共享税源不足是我省税源基本格局。2008年全省中央税收完成630.8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的77.9%,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22.1%。这主要由我省传统优势行业中央税源充裕而共享税收不足的现实所决定。2008年我省卷烟、商业、冶金、电力、石油石化、汽车、商业和通信等八大行业共入库中央级税收402.6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49.7%,其中:消费税、纯中央级企业所得税167.4亿元。八大行业中地方收入为95.3亿元,占全省八大传统优势行业税收的19%,这也是我省国税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低于中部其他省份增幅的重要原因。
三、基本走势
2008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逐步加深,我省国税收入走势呈现出以下明显走势,主要是:
从时间上看,呈现出前高后低的趋势。8-12月月均入库仅为57.1亿元,比前七个月月均入库额75.1亿元少18亿元,其中11-12月份分别入库44.6亿元和49.9亿元。从税收增幅上看,前七个月全省国税收入平均增长25.5%,而8-12月份税收增幅分别是:11%、10.2%、15.8%、-3.4%和8.6%。
从性质上看,呈现衰退由虚似经济向实体经济蔓延的趋势。6月份全省金融保险行业税收首次下降85.5%,传达出经济下滑的强烈信号,9-12月份增幅分别是-62.6%、13.3%、-92.6%和-239.3%。证券业自第三季度开始长江证券有限公司实现利润为零,银行业前十个月入库企业所得税为2.8亿元,比同期3.2亿元下降12.5%。随后其它行业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
从模式上看,呈现出第三产业向第二产业过渡的趋势。4月份全省房地产行业税收首次下降5.9%,7-12月房地产行业税收增幅分别是:-18.7%、-3.2%、-10.1%、-37.6%和-34.4%。经济危机信号首先表现为房地产行业,随后表现为金融保险和证券行业,继而蔓延至工业企业,10-12月全省工业增值税增幅为13%和-4.2%和11.7%。从区域上看,呈现出由点到面广泛下降的趋势。前七个月全省国税收入增长25.5%,税收增幅超过20%的单位达到11个,税收形势一片大好。但是八月份以来税收形势急转直下,10月份税收增幅在10%以下的市州有10个,11月份税收增幅下降的市州有11个,上下半年形势完全倒过来,组织收入工作普遍趋紧。
从价格上看,呈现出优势行业整体滑坡的趋势。资源性产品价格遭遇“滑铁卢”。大冶有色铜价由最高8.5万元每吨跌到2.6万元每吨,大冶铁矿石价格由最高1300元每吨跌至300元每吨,武钢钢价由最高6500元吨跌至4000元/吨,广济药业核黄素由最高8000元吨价格跌至1700元每吨。车价快速下跌,不少车型价格跌破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武烟集团降低了沿海高档烟的销售价格,调低了高档烟的生产比重。在价格主导下,我省优势行业税收步入快速下降通道,武烟、武钢、东风本田、神龙等主要企业税收10-12月份税收增幅迅速下滑。
从政策上看,呈现出多极减收的趋势。武汉、黄石、十堰和襄樊四个城市增值税扩抵退税26.2亿元,储蓄利息所得税受减征和停征影响减收6.3亿元,当期企业所得税受税率下调影响仅增长13.9%。其他减收政策还有:自2007年9月1日起,盐类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为13%,自2008年元月1日起,免征磷酸二铵增值税,自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等。
所获荣誉
9月1日,省委、省政府在洪山礼堂召开了“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会上命名表彰湖北省国家税务系统为2009——2010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行业(系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为“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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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领导简介


1、任伟(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主持工作

任伟,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湖北十堰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03年6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科员、副科长。2003年6月至2006年8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科长(期间挂职云梦县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2006年8月至2009年年11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稽查二处副处长。2009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武汉市地税局涉外税收管理局检查处处长。2011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稽查二处处长(期间,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挂职赤壁市市委常委、副市长)。2015年11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黄裕晏(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地税局纪检组长)负责咸宁市纪委驻地税局纪检组的工作

黄裕晏,男,汉族,1976年10月生,湖北咸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副主任、市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崇阳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嘉鱼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2016年7月任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2016年9月任市地税局党组成员。

3、李相忠(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绩效办)、人事科、机关党办、联系温泉分局、咸安区地税局、嘉鱼县地税局

李相忠,男,汉族,1963年2月生,湖北阳新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1月参加工作,湖北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大学毕业。1980年11月至1989年9月北京军区服役。1989年9月至1995年4月先后任湖北省阳新县税务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1995年4月至2003年12月先后任咸宁市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征收管理科科长。2003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通山县地税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2009年9月任咸宁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4、卢四保(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务装备科、收入规划科、离退休干部科、基建办、联系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赤壁市地税局、通山县地税局

卢四保,男,汉族,1964年11月生,湖北通城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湖北经管学院税务管理专业大学毕业。1983年9月至1999年2月先后任通城县税务局股长、办公室主任、银城分局局长、城区稽查分局局长、直属征收分局局长。1999年2月至2002年1月先后任咸宁地区地税局监察室副主任、主任科员。2002年1月至2009年9月先后任通城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局长、党组书记。2009年9月至2012年1年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12年1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5、姜昌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征收管理科、信息风控管理科、纳税评估科、行政管理科、联系市局稽查局、通城县地税局

姜昌平,男,汉族,1964年2月生,湖北潜江人,1986年 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湖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1983年8月至1985年9月潜江市张金财税所专管员。1985年9月到1994年年6月先后任潜江市税务局熊口、张金、周矶、龙湾税务所专管员、副所长。1994年06月至2003年3月先后任潜江市地方税务局龙湾地税所副所长(负责人)、油田分局副分局长、征收管理科科长、稽查局局长。2003年3月至2007年9月任潜江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7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潜江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科级)。2011年10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6、程志平(党组成员)

程志平,男,汉族,1966年3月生,湖北崇阳人,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税务专业大学毕业。1980年12月至1986年11月在崇阳商场工作。1986年11月至1990年5月河北邯郸51409部队服役。1990年5月—2001年3月历任崇阳县税务局保卫股干部、办公室副主任、直属分局副局长、征管股副股长、路口分局副分局长。2001年3月至2004年1月任咸宁市地税局党办九宫山培训基地主任。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任赤壁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2005年03月至2010年1月任崇阳县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任咸安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2012年1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16年9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

7、袁双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税政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规费管理科,督察内审工作,联系纳税服务局、崇阳县地税局

袁双英,女,汉族,1974年11月生,湖北孝昌人,1998年 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社会学专业研究生毕业。1993年7月至1994年8月孝南税务局三分局办事员。1994年8月到1995年7月孝感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科员。1995年7月至1996年3月孝感市地税局办公室科员。1996年3月至2005年6月先后任孝感市地税局人事科科员、副科长。2005年6月到-2006年12月任汉川地税局副局长。2006年12月到2008年3月任孝感市地税局人事科副科长。2008年3月到2010年3月任孝感市地方税务局教育培训中心主任。2010年3月到2012年3月任孝感市地税局人事科科长。2012年3月至2015年7月任孝感市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2015年7月任咸宁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是什么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费用是1。增值税;2.消费税;3.燃油税;4.车辆购置税;5.出口产品退税;6.进口产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7.储蓄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8.本地和外国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10.中央税和共享税的滞纳金、滞纳金和罚款。11.证券交易税(证券交易所交易印花税先征收后征收);12.铁路、银行、保险公司总行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1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与地方企事业单位组建的合资、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执照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5.中央政府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的其他相关税费;增值税、资源税和证券交易税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国税局征收的共享税由国税局直接划拨给地方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