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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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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小编提供的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案例的具体文章详情

《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原发布者:龙源期刊网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法人,自然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及“非允许”的项目、内容等,对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实现财务目标的事先谋划和对策。从上述概念可知,税收筹划的行为主体是纳税人或企业法人,他们本身可以是税收筹划的行为人,也可以是聘请税务顾问代理;税收筹划是以不违反** 的现行税法为前提的。税收筹划的目的是纳税人税收负担的最低化或税后财富最大化。为此,争取实现“纳税最少”、“纳税最晚”因此,任何一家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或公司,都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来合理节税或避税,从而减少税务支出,增加企业税后净利。反之,不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将会给企业或公司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以下结合本人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案例来进行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一大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深圳设有一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75%的股权。A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B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007年度B公司分配现金红利1亿元,A公司分得现金股利7500万元。

2008年度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未对从子公司或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作出补税的规定。

若进行税收筹划

税收案例分析怎么回答?

1、根据d《征管法》de第25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d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a确定申报期限、申报内容s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请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阳光酒店虽然在会计账簿上已计提税款,但因资金紧缺而未如实申报,具有主观故意,是虚假申报,依照《征管法》第63条de规定,属偷税行为,但所偷税额未达到偷税罪的标准,因此,朝阳区地税局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对所偷税款处1倍罚款的决定是合法的。

2、根据a财税字d[1997]77号《关于企业 资产评估增值 s有关所得税处理d问题通知》进行f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评估q增值,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国税q发[2003]45号《关于执行需明确的s有关所得税f问题通知》企业接受捐赠的d非货币性q资产,必须按接受捐赠时d资产入账de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d应纳税所得,依法d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20+3.4)×33%=7.722万元。 接受捐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应并入固定资产原值。

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几个经典实例

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以小保公司(一般纳税人)的业务为例。

一、购进资产或者服务业务

1、小保公司2016年10月购入A商品10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7万元,发票未认证,款项未支付。

借:库存商品- A 1,000,000.00

  应交税费 - 待认证进项税额 170,000.00

  贷:应付帐款 1,170,000.00

2、小保公司2016年10月购入A商品10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7万元,发票当月已认证,款项当月支付。

借:库存商品 - A 1,000,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00

3、小保公司2016年10月从海关进口B商品50万元,取得海关专用缴款书8.5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相关信息已上传至税务局,尚未取得稽核信息。

借:库存商品 - B 500,000.00

  应交税费 -待认证进项税额 85,00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00

4、小保公司2016年10月购进C商品一批,合同约定价款117万元(含税),商品已入库,尚未取得增值税发票。2016年11月,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1万元,税额17.17万元,当月通过认证。

10月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 C 1,000,000.00

  贷:应付账款 - 暂估 1,000,000.00

11月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 C -1,000,000.00

  贷:应付账款- 暂估 -1,000,000.00

同时:

借:库存商品 - C 1,010,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1,700.00

  贷:应付账款 1,181,700.00

5、小保公司2016年6月购进车辆一辆专门用于运送食堂所需要的物资,合同价款11.7万元(含税),取得增值税发票,款项已支付,发票已认证。2016年9月,该车辆用于运输企业销售的商品。车辆按4年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

(1)6月购进

借:固定资产– 运输设备 100,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0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运输设备 17,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0.00

(2)7月计提折旧

117000 X(1-5%)/(4 X 12)=2315.63(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2,315.63

  贷:累计折旧 2,315.63

同时:

借:管理费用-应付职工福利费 2,315.63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2,315.63

(3)8月、9月计提折旧会计处理同上

(4)10月份

计算可抵扣的进项: [(117000-2315.63 X 3)/ (1+17%)]X17%=15,990.62(元)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15,990.62

  借: 固定资产- 运输设备 -15,990.62

然后调整计提折旧的基数,再按剩余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借:销售费用-折旧 1,960.28

  贷:累计折旧 1,960.28

一题企业所得税例题,有答案求分析。谢谢

这里,“营业外支出”扣除的30,指的是对外捐赠30万元,而不是获得保险公司赔偿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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