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能提多少?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为满足日常小额支付需要而保管的现金。其数额的提取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上限
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单位上月实际收支总额的5%。如单位上月实际收支总额为100万元,则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5万元。
申报
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登记证号、上月实际收支总额、本月申报库存现金数额等信息。如果单位申报的库存现金数额超过最高限额,税务机关将要求单位调整库存现金数额或提供合理说明。
提取条件
单位提取库存现金需符合以下条件:
- 用于日常经营中的小额支付,例如购买办公用品、支付交通费等;
- 无其他可用的支付方式;
-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申报的库存现金最高限额。
提取流程
单位提取库存现金需遵循以下流程:
- 填写库存现金提取申请单,并经负责人审批;
- 根据申请单提取库存现金,并开具收据;
- 将库存现金提取记录在库存现金登记簿中;
- 每月月末,核对库存现金实存数与账面数是否一致。
超额提存
如果单位库存现金超过最高限额,将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 税务机关将会计入单位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由税务机关责令退库超额部分的库存现金;
- 对单位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意事项
为了避免库存现金超额提存,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 严格控制库存现金的提取;
- 合理制定库存现金限额并及时申报;
- 定期清点库存现金,保障账实相符;
- 加强库存现金管理,防止盗窃或挪用。
库存现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库存现金的提取使用,避免不必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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