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列账方法
高温津贴是企业对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员工发放的津贴,其列账方法如下:
借方
应付职工薪酬 - 高温津贴
贷方
在产品生产成本
或
期间费用 - 职工福利费
或
管理费用 - 职工福利费
具体步骤
- 根据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和员工工作情况计算应发高温津贴金额。
- 按照上述列账方法进行会计分录。
- 高温津贴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待实际支付后结转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 高温津贴最终计入“在产品生产成本”、“期间费用 - 职工福利费”或“管理费用 - 职工福利费”等科目。
注意事项
1.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应根据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确定。
2. 高温津贴应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实际工作时间内发放。
3. 高温津贴的会计处理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 企业应建立健全高温津贴管理制度,确保高温津贴的合法合规发放。
相关法规
- 《劳动法》第51条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
- 《会计准则第16号——职工薪酬》
实务案例
某企业发放高温津贴10000元,其中应计入在产品生产成本的金额为8000元,应计入期间费用 - 职工福利费的金额为2000元。该企业应按如下方法进行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 高温津贴 10000
贷:在产品生产成本 8000
贷:期间费用 - 职工福利费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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