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计征的申报步骤
一、适用对象
差额计征适用于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
- 居住于境内满183天的中国公民、非居民个人
- 在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
二、申报
差额计征的申报包括:
- 取得的全部综合所得金额
- 减除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 已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三、申报方式
差额计征的申报方式为:
- 网上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或省级税务机关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 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人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 邮寄申报:纳税人可将申报表邮寄至主管税务机关。
四、申报时间
差额计征的申报时间为:
每个纳税年度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五、填报说明
纳税人在填写差额计征申报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如实填写申报表中的各项,不得虚报、瞒报或漏报所得。
- 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计算。
-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计算。
- 已预缴个人所得税额包括纳税人在该纳税年度内已经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六、申报注意事项
- 纳税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差额计征申报,逾期申报将承担滞纳金。
- 纳税人应保留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 纳税人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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