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就带动更多人涌入。
APP变得卡顿了,退税成功的时间变长了。
单位的办税人员也收到了太多的"惊喜":每天都有很多税务局推送过来的"申诉"!
单位的办税人员需要对每一个申诉进行回复与提交材料。
知乎上就有一个会计小姐姐说,面对太多的"申诉",她已经崩溃了,只想哭……
同时,我也在知乎上看到太多纳税人(个人)的提问:
第一大类:"被入职"的问题
很多人上APP一查询,发现自己居然在知道的公司任职或者已经离职的单位还在给自己"发工资",甚至导致自己要补税。
作为纳税人看见这种情况,心理肯定是生气的,因此毫不犹豫就点击了"申诉"。
从网上曝出的信息,很多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信息被盗用,甚至有整个班的同学"被入职"。甚至还要曝出,大学的辅导老师对外售卖大学生信息牟利的,也不知道真假,静待后续报道。
造成"被入职"的原因有两类:
一是虚列工资支出,达到少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二是把一个人的工资收入变成几个人的工资收入,达到少交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偷税漏税。
第二大类:"年终奖"问题
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可以单独计税,在资讯发达的今天根本就不可能成为秘密。部分企业发的年终奖,不知道是经办人(或单位领导)"抽疯"还是自认为比纳税人(员工)要聪明一些,居然合并到工资里面报税了,而没有单独报税。
不管最初的出发点是什么,也不管最终的结果是什么,很多人就不满意了:为什么人家可以退税,而我不能退税?于是,愤怒之下又点击"申诉"。
年终奖,单独计税不一定是最优方案,有可能合并才是最优方案。但是,有些人可不管这些,只要能退税就好!
比如一个人全年的工资每月也就4000元,但是年终奖给他发了10000元。如果他没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肯定是合并计税是更加的合理的。合并后当月甚至就不用交税,不合并的话就要预缴税金790元(10000*10%-210)。
结果一家单位统一的都不做合并而单独报税,现在被扣了790元又退回来了,他就非常的高兴,认为"天上掉馅饼"了。
假如你单位财务人员当初本着好心,没有单独报税,当初也没有扣税,他现在退不了税,与其他已经退税的人一比较,就认为单位财务人员简直是"罪大恶极",所以就毫不犹豫的"申诉"你。
如果因为这个被单位员工"申诉"的,我一点都不同情你,我只能说:吃一堑长一智,这是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
我在很早之前就分享过《@财务总监:紧急扩散!年终奖到底怎么算税?不想新年添堵,赶紧做这事!》(https://mp.weixin.qq.com/s/TGYSFlsZTTLVHFAjbLWDYg),在文章中我写到:
财务人员都知道现在的年终奖计算个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并入工资等综合所得一起计算;一种是单独计算,不并入。
税法规定有选择权,而且选择权是赋予给纳税人的,也就是各自单位的员工。
怎么选择对员工最有利,您可能知道。但是,您能完全掌握员工的信息吗?
——员工在外有兼职的劳务收入,您知道吗?
——员工在业余时间玩抖音等自媒体有收入,您知道吗?
——员工在业余时间搞写作有稿酬收入,您知道吗?
——员工跟前任、前前任…有小孩,您知道吗?
……
您以为您是财务人员,就掌握了人员全部信息,然后好心好意的去帮人家筹划怎么划算、怎么少缴税……
岂不知,您的好心可能给您带来麻烦:员工可能会责怪您擅自为他(她)做出选择。
明明您知道,现在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还有后悔的权利,年度汇算也可以退税,其实是在情况不明时很保险的做法。但是,有些员工却不一定是这种想法,因为并入后可能暂时一分钱的都不用交。
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或者: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明明您是在为他(她)考虑,但是人家却不领情,然后找您麻烦,让您把交的税钱退给他(她),您怎么办?
为了不给您或财务部门添堵,建议起草并印制一份小单子,然后让每一个领取年终奖人自己签字并确认,留档备查,避免事后扯皮。
下面是我起草的模板,当然您也可以按照您们的实际情况,并咨询律师或公司大领导的意见做适当的修改。
先小人,后君子!
这种手段主要是为防止有些人事后作妖,这也是财务人员保护自己或"甩锅"的手段之一吧。
当然,您如果足够自信,您能够确保没有这些事情发生,就当我是"小人之心"。
但是,千万不要以为怎么计算年终奖税金的事情只有财务人员才知道,员工也有多种渠道获得这方面信息的。如果有"高人"在员工面前说上那么几句,说单位财务人员把年终奖的税金多扣了,或许就有不长脑子的人来找财务部扯皮的。
如何,我之前说的话应验了吧?
这个能怪谁呢?
第三大类:不懂或不高兴就随便点击呗
有些纳税人根本就不懂,只要感觉有一点不对或不高兴就点击"申诉"。
按照税法规定,本月发工资次月15日前申报,在时间上会有差异。很多单位的工资也是次月发,结果申报就变成次月的次月才申报的。可是,很多人不懂这个,一看跟我领工资的时间不吻合,就点击"申诉"。尤其是一些离职人员,新换单位就有可能一个月出现两份工资,结果要补税,然后就毫不犹豫的点击"申诉"老东家。
第四大类:交税记录的工资收入与工资条上不一致
不一致的原因有多种多样!
原来,员工不能随便查询自己的纳税记录与工资收入,现在却非常的方便。
原来,办税人员只要是申报的交税总额一致,工资总额一致,那怕是"张冠李戴"也是问题不大。
甚至,有人把"老板"的工资平均一点都收入低的员工头上,"老板"就少交一点税。反正,各种奇葩的操作都有,基本上员工只关心当时到手的钱没有问题就行了。
哪知道,现在的个税汇算,却变成了"秋后算账",有些财务人员也是有口难言。
反正,还有很多"申诉"的理由,我就不再赘述了。
一季度的各项经济指标,包括各项税收指标都已经公布出来了,不说大家也知道是什么情况。
这一波个税汇算,简直就是在给税务稽查"送枪"。
尤其是那种"被入职"的,你以为你报了工资,就能税前扣除吗?
劳动合同?
考勤记录?
购买社保记录?现在社保也归税务管理了,说不定随便再查查社保问题。
发工资的凭证?你千万不要说,你是发现金的。在现在的社会,这个话,估计你自己大概都不会信。你以为银行是你家开的,取现金就那么容易吗?
能不能把某某员工叫来见一面?
总之,工资支出要想税前扣除,还是要许多"证明材料"的。在原来,虚报工资可能比较容易,在现在却变得会非常的不容易,税务局只要认真的检查,分分钟钟的事情。
"留存备查",是近年来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听到较多的一个词语。这项改革,给企业和财务人员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如果企业和财务人员,不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办事,"查"起来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什么叫"锅儿是铁打的"。
现在,不但在进行个税汇算,也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每家企业或财务人员都应乘此机会好好检查一下,"留存备查"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税前扣除的要求,如果不满足的话还是"忍痛"进行纳税调整吧。
风声很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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